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小孩要入户,还需要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小孩没有在当地入户?
今天福建省安溪县蓬莱镇的林先生去为刚出生不久的小孩上户口,由于妻子户口不在蓬莱镇而远在四川,被要求要么妻子的户口要迁过来,要不然就得妻子娘家去当地派出所开个证明,证明小孩的户口没在他们家上 。尽管手上有妻子家的户口本可证明小孩并没有在其户口本上,还是被要求必须去开具证明。
而此前不久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认真清理本地有关户籍证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证明的种类,该取消的要取消,该合并的要合并,必不可少的证明要清楚告知。对于能够凭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的,一律不得要求公民出具其他户籍证件。
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
造成证明多、材料繁的主要原因在哪里?
公安部:出现各种“奇葩”证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民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医疗、婚姻等一些基本信息处于分散、割据的碎片化状态,不能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互通共享或共享程度不高。此外,一些基层部门和单位也存在懒政、推卸责任甚至设租寻租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
基层派出所痛斥职能部门要求的“奇葩证明”,正在成为一种潮流。近日,福建华安一家派出所在为一位老人开具“健在证明”后,在同一张纸上对县电信局表达质疑:“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还要派出所开具其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在这段“吐槽”下面,派出所同样明确落款,并特地加盖了公章。
这样的“良心证明”,已是各地近5天内出现的第5份,被派出所吐槽的包括民政局、监狱、公证处等等;而来不及吐槽的“奇葩证明”,则更加层出不穷。相关方面要求证明的事项往往五花八门:有的要求证明母子关系,有的要求证明老年证丢失,有的要求证明夫妻关系……最热的或许是“无犯罪前科证明”——在深圳某街道,居民参选业委会成员需要它;在云南昭通某县,甚至买房也需要它。
3个多月前,李克强总理即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公开斥责一些单位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并告诫各级政府部门以此为戒,切实简政放权。然而,类似的奇葩证明非但没有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反而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随性而至的“奇葩证明”要求,非但令群众不明就里,花费大量时间去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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